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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请求权制度的解释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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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物权请求权制度的解释论

作者:周友军

第一作者:周友军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年份:2008

期号:3

起止页码:11-16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物权请求权;原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摘要:我国物权法确立的物权请求权类型包括:原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包括恢复原状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制度不仅强化了物权的保护,而且厘清了侵权责任和物权请求权的关系。该制度可以准用于准物权,可以类推适用于人格权,但不能类推适用于债权。各种物权请求权应作细化的分析。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应适用于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行使的费用原则上由物权人负担,相对人有过错时,则由相对人负担。

分类号:DF521[物权]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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