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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34条的几个问题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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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法》第334条的几个问题探析

作者:喻海松

第一作者:喻海松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1

年份:2008

期号:5

起止页码:56-58

中文期刊名:中国检察官

中文关键词:《刑法》;血液制品;人民群众;供应;采集;制作;犯罪;

摘要:《刑法》第334条规定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和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该条文的确立,对于打击血液犯罪,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分类号:D924[刑法] TQ464.56[血液制剂]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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