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制度浅析
作者:王吉文
第一作者:王吉文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8
期号:10
起止页码:62-63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经济
中文关键词:服务期;《劳动合同法》;出资培训服务期;
摘要:服务期制度虽然是以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为代价,但该制度总体上是对劳动者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的。《劳动合同法》对出资培训服务期制度的规定基本上是合理的,但在一定程度上是倾向于劳动者的权益的,不过,其中关于违约金的僵硬规定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后果。而且,没有对特殊待遇服务期制度作出原则性规定也是不合理的。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D663.5[知识分子阶层]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