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国家调节权的产生及其根源
第一作者:陈云良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2]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3
起止页码:117-122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国家调节权;根源;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摘要:国家调节权是继传统立法、司法和行政权之后出现的第四种权力形态,是国家职能和市场演进的产物。国家调节权的根源和形式来源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从形式上看,国家调节权从属于立法权,且最终来源于宪法的授权。国家调节权根源于权衡、确认和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需要。不能将“经济合理性”和“公民权利”看作国家调节权的根源。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F123.9[市场机制与市场调节]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