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新闻自由与人格权的冲突与选择
作者:张书琴
第一作者:张书琴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08
期号:6
起止页码:150-154
中文期刊名:湖北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新闻自由;人格权;公共利益;公众人物;
摘要:新闻自由和人格权是每一个民主国家的宪法都予以保障的基本权利。新闻自由虽然保障了新闻从业人员本身人格权发展的空间,却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侵害人格权的渊源。新闻自由与被报导者人格权冲突的解决,不仅是私法上权利的冲突问题,同时也是宪法上基本权利冲突的问题。目前我国新闻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并未完全反映“两种权利同等重要”的基本理念,新闻媒体败诉几率较高,这里存在着法律上的缺失、新闻官司双方诉讼成本不对等等原因。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为解决这二者的冲突,应加强新闻立法,并且在司法上对新闻自由给予优先保护。
分类号:D923[民法] G210[新闻学]
收录: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