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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意思表示错误制度     被引量:16

On the System of Untrue Declaration of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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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意思表示错误制度

作者:梅伟

第一作者:梅伟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年份:2008

期号:3

起止页码:69-76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错误;意思表示;撤销权;信赖赔偿责任;

摘要:意思表示错误制度旨在寻求私法自治与交易信赖之间的平衡。它渊源于罗马法,但法国民法、德国普通法尚未形成完善的错误制度。19世纪中期萨维尼提出意思表示错误理论,也未能解决错误问题,且遭到耶林、贝尔的批判。随后,表示主义者提出了影响深远的错误信赖理论,它成为错误制度的法理基础。德国民法典遂确立意思表示错误制度,规定了错误人的撤销权和信赖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应借鉴德国体例构建意思表示错误制度。

分类号:D913[民法] 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401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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