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组织责任——企业责任的一个核心类型 被引量:15
On Corporate Institutional Responsibility-A Core Type of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中文题名:论企业组织责任——企业责任的一个核心类型
作者:朱岩
第一作者:朱岩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年份:2008
期号:3
起止页码:41-50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企业组织责任;组织义务;准严格责任;
摘要:传统侵权法以自然人的不法行为为调整对象。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此种个人侵权法已经无法胜任以风险事故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要求,而企业责任成为现代侵权法的核心。企业责任包括企业组织责任、雇主责任和企业危险责任。作为独立侵权形态的企业组织责任的归责原则为客观过失推定,构成要件包括违反组织义务、损害以及二者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企业组织义务与社会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区别。我国未来侵权立法应当规定企业责任、尤其是企业组织责任。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F270[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405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