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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上人格制度的演化     被引量:18

On the Development of Personality System in Legal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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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律史上人格制度的演化

作者:胡玉鸿

第一作者:胡玉鸿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4

起止页码:40-50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人格制度;人格的身份化;人格的理性化;人格的普遍化;

摘要:不同的时代有关于人格的不同的立法政策,在法制史上,人格制度经历了身份化、理性化以及普遍化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人格的身份化时期,法律以等级制“身份”为依据,将一部分人宣布为法律上的“非人”;在人格的理性化时期,强调人格的理性内核,同样将妇女、奴仆等排除在人格的拥有者之外。只有在人格的普遍化时期,法律上才承认每个人都是拥有平等人格的法律主体,由此在人格制度上完成了法律由野蛮、专横到文明、人道的演化。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B848[个性心理学(人格心理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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