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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情节量刑均衡的比较论证     被引量:2

On the Balance of Penalty Measurement between Crime of Intentionally Injuring Another Which Resulted in Griveous Bodily Harm and Other Cr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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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情节量刑均衡的比较论证

作者:刘焱

第一作者:刘焱

机构:[1]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年份:2008

卷号:8

期号:2

起止页码:38-42

中文期刊名: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罪刑均衡;故意伤害;重伤;量刑;

摘要:罪刑应当均衡,但是实然与应然的状态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仅看“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情节的量刑,轻重没有明显的不妥,但当与其他同等量刑档次犯罪及其情节相比较时,便会发现存在着罪刑不均衡之嫌。是本罪的该情节量刑轻了,还是他罪的量刑重了,亦或其他?这是罪刑均衡理论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具体细节问题。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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