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情节量刑均衡的比较论证 被引量:2
On the Balance of Penalty Measurement between Crime of Intentionally Injuring Another Which Resulted in Griveous Bodily Harm and Other Crimes
中文题名:“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情节量刑均衡的比较论证
作者:刘焱
第一作者:刘焱
机构:[1]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年份:2008
卷号:8
期号:2
起止页码:38-42
中文期刊名: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罪刑均衡;故意伤害;重伤;量刑;
摘要:罪刑应当均衡,但是实然与应然的状态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仅看“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情节的量刑,轻重没有明显的不妥,但当与其他同等量刑档次犯罪及其情节相比较时,便会发现存在着罪刑不均衡之嫌。是本罪的该情节量刑轻了,还是他罪的量刑重了,亦或其他?这是罪刑均衡理论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具体细节问题。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