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作者:付立庆
第一作者:付立庆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8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11-14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
摘要:金融诈骗罪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其目的不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也不需要额外的证明;只要证明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存在,就可以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此外,多数的金融诈骗罪属于非法定的目的犯,而非法定目的犯的概念也有予以承认的必要。但是,必须正视主观要素证明难的问题,坚持以法定目的犯为原则、以非法定目的犯为例外的方针。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D92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