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信件检查的宪法分析 被引量:4
A Analysis on Checking Prisoners' Correspond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nstitution
中文题名:服刑人员信件检查的宪法分析
作者:温泽彬
第一作者:温泽彬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08
卷号:10
期号:3
起止页码:74-77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信件检查;合宪性;
摘要:法律对公民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限制应符合宪法规定及宪法精神。《监狱法》中关于服刑人员信件检查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并未授予监狱机关检查信件的权力,监狱机关以“有碍改造”作为扣留信件与宪法目的不符、理由也不充分,且所采取的检查手段缺乏合理依据,侵犯了服刑人员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受保护的权利。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D926.7[监狱制度与劳动改造制度]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