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合同法》中的公共利益——以合同无效事由为视角
作者:郑景元
第一作者:郑景元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8
卷号:8
期号:7
起止页码:49-53
中文期刊名: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政治哲学;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边界;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52条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无效事由,存在诸多问题。从政治哲学角度看,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及其表达方式历经嬗变;在合同法中,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对同质概念;作为公共利益的渊源,《宪法》与《合同法》的规制既体现出统一性,也表示出差异性。随着社会发展,公共利益对意思自治的限制越来越多,但这并不意味其衰落或者死亡,反而,以公共利益作为民事行为的效力边界,会使得合同法的私法地位更为巩固。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D923.6[合同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