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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挪用客户国债进行质押式回购操作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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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券商挪用客户国债进行质押式回购操作的责任承担

作者:潘云波

第一作者:潘云波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8

期号:14

起止页码:27-29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质押式回购;国债回购;责任承担;客户;操作;券商;请求权基础;纠纷案件;

摘要:【裁判要旨】在券商挪用客户国债进行质押式回购操作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其所承担责任的性质、方式应根据客户起诉所选择的请求权基础。并结合质押式国债回购的交易特点和具体损害结果来判定。

分类号:D923[民法] F832.5[金融市场]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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