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设置土地发展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被引量:11
On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Setting up Land Development Right in China
中文题名:论我国设置土地发展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作者:刘国臻
第一作者:刘国臻
机构:[1]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8
起止页码:113-116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土地发展权;必要性;可行性;
摘要:土地发展权是一项可以与土地所有权分割而单独处分的财产权。该权利直接关系到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以及增加对土地的投入而产生的发展性利益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我国设置土地发展权有利于促进基本人权建设,是加强耕地保护,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科学发展观为土地发展权的设置提供理论指导。我国设置土地发展权符合所有权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国外经验和学者的研究成果为土地发展权的设置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必要的理论铺垫。
分类号:DF45[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