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典总则构造之完善 被引量:2
On Improving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Rules in Civil Procedural Code
中文题名: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典总则构造之完善
作者:柯阳友
第一作者:柯阳友
机构:[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8
起止页码:154-159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典;总则;构造;比较;完蔷;
摘要:在“总则—分则”的法典结构方式下,总则在法典的体系化、彰显法典的精神和缩减法典篇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总则所具有的功能和优点是通过总则本身的构造来实现的,总则的构造是在法典化过程中立法者首先遇到的问题,只有内容完整、结构严谨的总则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法典的完善。比较和借鉴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和我国台湾、澳门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典的总则之构造以及民法典的立法技术,博采众长,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内容和结构,具有重要的立法论意义。
分类号:DF5[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