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解释规则的新发展及其再完善——《07规定》与《97规定》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8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Rules: A Comparison between the "07 Rules" and the "97 Rules"
中文题名:我国司法解释规则的新发展及其再完善——《07规定》与《97规定》的比较分析
作者:赵钢
第一作者:赵钢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年份:2008
卷号:30
期号:4
起止页码:180-186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司法解释;审判解释;解释规则;
摘要:与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出台的《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相比,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则无论在形式体例上还是在具体内容方面均有新的发展:新规则的制定依据有所扩充,从而凸显了依法行使司法解释权的应有宗旨;突出强调了协商一致,为“两高”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提供了制度雏形;扩大了司法解释的立项来源,拓展了司法解释正当化的社会基础;但新规则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自己规定其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显然是一种“过于自大”的失当宣示;对于司法解释工作的监督机制似乎仅具形式意义。
分类号:D924[刑法] 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