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货币的权利客体属性及其法律规制——以“一般等价物”理论为核心
第一作者:杨立新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69-73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货币;一般等价物;电子化;占有即所有;特殊物格;
摘要:货币是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一般等价物,具有法定唯一性、国家信用性和高度流通性三大特点。货币电子化并未产生新的法定货币形式。《物权法》颁布后应该对货币的“占有即所有”规则进行全面审视。货币不能直接适用绝大多数动产物权制度,在物的分类中也表现出极强的特殊性,应将之作为一般等价物,从传统民法对一般物的分类中抽离出来,适用特殊物格的法律规则。
分类号:D923.1[总则]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