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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再审事由的程序地位——以新一元论的诉讼标的为基础     被引量:5

On the Procedural Status of the Retrial Cause --Take the Monistic Subject Matter as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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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再审事由的程序地位——以新一元论的诉讼标的为基础

作者:赵信会

第一作者:赵信会

机构:[1]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9-14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再审案件;诉讼标的;再审理由;再审声明;

摘要:再审案件的诉讼标的不仅决定了再审审理的范围,而且进一步决定了不同的再审理由在诉讼中的相互关系以及重复再审的禁止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大陆法系的二元论的诉讼标的和一元论的诉讼标的均不能给予切实的解决。相反,以再审启动主体提出的再审声请为诉讼标的的新一元论,则能够切实地解决再审理由的地位、审查方法、再审理由的独立性和相互关系以及不同再审启动主体提出的再审声请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更可为我国再审案件的办理提供具体的参考。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F014.2[劳动、劳动生产率、劳动分工]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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