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试论土地空间权的概念
作者:夏利芬 谢来青
第一作者:夏利芬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2]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广东广州510380
年份:2008
期号:8
起止页码:140-144
中文期刊名:湖北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空间权;土地权利;空间法;物权;
摘要:理论上,空间可以成为物权法上的物。但是,并非一切空间都能成为物权法上的物,只有符合“物”的基本条件和特征的空间才可以实际地成为物权法上的物。标题定为“土地空间权”,即强调此处之“空间”是与“土地”密切相关之“空间”,是“土地”范围以内之一定“空间”,而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空间。此外,作为土地空间权客体的空间应当指土地上下任意断层空间,即既包括于离开地表之空中或地下横切之一断层空间,又包括土地地表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这样解释才符合空间法立法本意。土地空间权与土地权利代表了不同的社会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非土地空间权。
分类号:D923.2[物权] F321.1[土地问题]
收录: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