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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契:我国古代公证性质的文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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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书契:我国古代公证性质的文书

作者:夏淑云 张美琳

第一作者:夏淑云

机构:[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年份:2008

期号:8

起止页码:26-27

中文期刊名:中国公证

中文关键词:古代中国;书契;文书;性质;公证;民国时期;原始社会;国家法律;

摘要:“书契”一词中,“书”与“契”的本义都是“写、刻”的意思。远古的人们在交往中将约定的事项用刀、笔等工具刻写在金属、木材或纸、帛等物质上。表示对许诺事项的信守,是为“书契”。从原始社会末年开始的契约至民国时期止。“书契”的使用至少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这一古老的形式经过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古代中国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并逐渐被国家法律所认可和保护。

分类号:D926.6[公证制度] F920.0[经济]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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