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奥运会志愿服务法律责任问题初探
第一作者:郭树理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2]湘潭大学法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73-81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奥运会;志愿者;法律责任;
摘要:志愿服务的质量是北京奥运会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奥运会志愿者是指在奥运会举办期间,自愿接受举办国奥组委的指导和安排,为完成奥组委分配的工作任务,而提供无偿服务的自然人。奥运会志愿服务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和自主性的特征。奥运会志愿者与奥组委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是委托代理关系。奥运会志愿服务导致的损害责任应当识别为侵权责任。该服务责任应适用以过错责任原则为核心,涵盖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原则的一元化归责原则。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G811.21[奥林匹克运动会]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