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宪法上的劳动权与劳动义务
作者:王锴
第一作者:王锴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56-64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个体劳动权;集体劳动权;劳动义务;社会权;基本权利的限制;
摘要:宪法上的劳动权包含个体劳动权和集体劳动权两类,我国现行宪法仅规定了个体劳动权,对于集体劳动权在宪法性法律上有不完整的规定。通过对德日两国有关个体劳动权规定的比较,不同的宪法文本、宪法理论对劳动权的性质的影响巨大,从我国宪法上劳动权的历史和体系来看,应属于社会权属性。作为一种社会权,劳动权仍具有两种给付请求权功能。同时,对于劳动义务,应将其理解为对公民劳动权的一种内在的限制,但在宪法上作专门规定的意义不大。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085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