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赃物犯罪中的犯罪对象——以刑法修正案(六)为视角 被引量:4
A Discussion on Amendments to Criminal Law of PRC (No. 6)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llegally Acquired Goods Crime
中文题名:论赃物犯罪中的犯罪对象——以刑法修正案(六)为视角
作者:张阳
第一作者:张阳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08
卷号:18
期号:3
起止页码:33-38
中文期刊名: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赃物;财物性;同一性;
摘要:刑法修正案(六)虽然对赃物犯罪的修订力度较大,不仅扩张了赃物犯罪的对象范围、行为方式的种类,而且加重了其法定刑的配置。但这次修订也并不尽如人意,赃物犯罪的对象是否仅限于有体物,不动产能否成为其犯罪对象,赃物是否仅限于经济价值之物,财产性利益可否成为赃物,赃物与相关财物的厘定等问题也没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因而探讨并厘清这些问题对于指导司法实践将有所裨益。
分类号:D917[犯罪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