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性事务——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新进展 被引量:15
On Local Matters: New Development of Legal Relationship of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
中文题名:论地方性事务——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新进展
作者:孙波
第一作者:孙波
机构:[1]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上海210701
年份:2008
卷号:14
期号:5
起止页码:50-59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地方性事务;分权;利益;
摘要:《立法法》首次提出“地方性事务”概念,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缺乏对其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进一步界定,理论上也未见相关研究。地方性事务是指具有区域性特点的、应由地方立法机关予以立法调整的事务。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主要采取垂直式的权限分配方式,使得中央事务与地方性事务缺乏明确区分。可以综合采取事务所涉及的利益范围、事务的实施范围和事务性质三个标准判断地方性事务,并进行初步列举。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F123.14[中央与地方关系]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