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宋代经济领域中的告赏立法
作者:郭东旭 刘志刚
第一作者:郭东旭
机构:[1]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河北保定071002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10
起止页码:73-78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宋代;告赏;经济;立法;
摘要:立赏告奸作为鼓励吏民揭发犯罪的手段,早在商鞅变法时已经出现,其后历代多有此类立法。而宋代的告赏立法,不仅适用于刑事犯罪,而且对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中的犯罪亦广立告赏之法。仅此项立法,在宋代已形成了一个广阔的法域,成为古今中外实不多见的一种法律现象。
分类号:D920.0[理论] F12[中国经济]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