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机理与公司救济体制之重构 被引量:2
The Mechanism of Corporation Personality and Reconstruction of Corporation Remedy System
中文题名:公司人格机理与公司救济体制之重构
作者:樊涛
第一作者:樊涛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10
起止页码:127-131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公司人格;共同行为;民商合一;公司责任的独立性;公司诉讼;
摘要:基于“共同行为”的法理,公司法律责任制度在责任的宗旨、责任的特质、责任的追究机制等诸方面均与传统的民事责任存有本质上的区别。受“民商合一”体制的制约,我国现行公司立法不存在独立的公司法律责任及公司诉讼制度。为更好地保护公司的利益,我国应构建区别于传统的民事责任之外的、独立的公司法律责任与公司诉讼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