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作者:陈宝富 陈邦达
第一作者:陈宝富
机构:[1]不详;[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3]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08
期号:9
起止页码:153-156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涉嫌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工作;衔接机制;法律位阶;
摘要: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衔接规范立法位阶低,原则性规定多,实务性规定少。一方面,目前出台的有关规则和办法存在着因法律位阶较低而得不到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问题。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属于法规层次,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高检院与公安部、全国“整规办”等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试行)》均属于工作规范性质的法律文件,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