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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概念与犯罪客体之功能辨析——以司法客观过程为视角的分析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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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犯罪概念与犯罪客体之功能辨析——以司法客观过程为视角的分析

作者:冯亚东

第一作者:冯亚东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8

卷号:20

期号:4

起止页码:580-589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犯罪客体;犯罪概念;社会危害性;司法;刑罚处罚;犯罪行为;刑事违法性;“犯罪”;

摘要:犯罪概念是指对“犯罪”一词之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之规定,通常将其定义为:犯罪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概言之,犯罪具有三性: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而犯罪客体则是属于犯罪构成的四要件之一,通常定义为: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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