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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案件的管辖范围     被引量:3

On Compass Of Competency For Juvenile C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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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未成年案件的管辖范围

作者:张栋

第一作者:张栋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年份:2008

卷号:29

期号:5

起止页码:132-134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未成年案件;管辖范围;少年法院;

摘要: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没有能够充分体现出未成年刑事案件有别于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对此,应作出全面的调整,拓宽未成年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在树立全新的少年司法理念的基础上,对罪错少年只规定管辖案件类型,不设下限年龄,同时法律规定的上限年龄也应适当放宽;在立法上取消以“犯罪”为界的管辖原则,而代之以实际的行为性质为界;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设置独立的少年法院,专司少年案件的处理。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F743[国际贸易组织与会议]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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