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法中私营部门内贿赂犯罪之比较与评析 被引量:1
Comparison between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and Bribery in the Private Sector in Criminal Law of China
中文题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法中私营部门内贿赂犯罪之比较与评析
作者:王东阳
第一作者:王东阳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08
卷号:28
期号:5
起止页码:94-98
中文期刊名: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私营部门;贿赂犯罪;立法完善;
摘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私营部门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典中就是指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罪。两者对私营部门贿赂犯罪的规定在犯罪主体、贿赂物的范围、主观要件、客观行为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别。我国刑法应采取扩大私营部门惩治贿赂犯罪的主体范围,扩大惩治贿赂的范围,改变现行刑法典以“利益”为核心构建的贿赂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等完善措施。
分类号:D924.392[贪污贿赂罪]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