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弃灰法”定位的再思考
作者:方潇
第一作者:方潇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08
卷号:25
期号:5
起止页码:148-160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弃灰法;环境法;发展农业说;禁止移祸行人说;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整个环境法学界在各种教材和论著中均将文献中记载的殷商和秦国“弃灰法”定位为环境法,并认为其是中国乃至世界最早的环境法。这是环境法学界抱持的一种长期性、整体性的错误观点。从环境法的视角解读“弃灰法”并不具有合理性,而对之最具合理性的两种解释是“发展农业说”和“禁止移祸行人说”。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