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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不能代替人民立法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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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专家不能代替人民立法

作者:孟勤国

第一作者:孟勤国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2]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份:2008

期号:5

起止页码:156-160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专家;物权法草案;北京大学法学院;立法;人民;网上发布;团队意识;专业精神;

摘要: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封有关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①指责物权法草案中的某些条款“违宪”。^②众多民法专家因此勃然大怒,以一种前所未有的专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发起了潮水般的反击。^③有专家公开声称:巩献田教授的专业不是民商法,不懂物权法,无权对物权法草案说三道四。^④

分类号:D923.2[物权] D922.17[科学技术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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