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致使电力设施对他人损害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收藏

中文题名: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致使电力设施对他人损害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邱业伟

第一作者:邱业伟

机构:[1]重庆邮电大学,重庆400065

年份:2008

卷号:22

期号:9

起止页码:111-115

中文期刊名: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第三人过错;电力设施致人损害;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摘要: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致使电力设施对他人损害,损害后果是否应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这在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根据民事侵权归责原则和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致使电力设施对他人损害,该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而不应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