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表达自由、媒体近用权与政府规制     被引量:20

收藏

中文题名:表达自由、媒体近用权与政府规制

作者:闫海

第一作者:闫海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经济法博士生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46-56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表达自由;政府规制;媒体;市场理论;法律规定;基本人权;普适性;

摘要:一、表达自由与思想市场理论 表达自由,又称表现自由、意见自由、表述自由,其内涵和外延在学理和制度上可谓莫衷一是、形形色色,不过,将这项具有普适性的基本人权界定为:公民享有的受法律规定、认可或保障的,使用各种媒介或方式公开发表、传递思想、意见、主张、观点、情感或信息等内容而不受他人干涉、限制或侵犯的权利,则应被广泛接受。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F123.16[宏观经济管理]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