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表达自由、媒体近用权与政府规制
作者:闫海
第一作者:闫海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经济法博士生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46-56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表达自由;政府规制;媒体;市场理论;法律规定;基本人权;普适性;
摘要:一、表达自由与思想市场理论 表达自由,又称表现自由、意见自由、表述自由,其内涵和外延在学理和制度上可谓莫衷一是、形形色色,不过,将这项具有普适性的基本人权界定为:公民享有的受法律规定、认可或保障的,使用各种媒介或方式公开发表、传递思想、意见、主张、观点、情感或信息等内容而不受他人干涉、限制或侵犯的权利,则应被广泛接受。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F123.16[宏观经济管理]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