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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立法中的人与动物的关系     被引量:4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Animal in Animal Protection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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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动物保护立法中的人与动物的关系

作者:周训芳

第一作者:周训芳

机构:[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年份:2008

卷号:28

期号:4

起止页码:153-158

中文期刊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动物保护立法;动物保护时代;人与动物的关系;动物权利;立法技术;

摘要:人类经历了采集渔猎时代、畜牧农业时代、无限制利用和残酷掠杀时代,正在进入动物保护时代,最终要达到人类和生物共同协和进化时代.近代以来的法学理论认为,人与动物的关系是人支配动物和利用动物的关系,但现代民法开始转换立场,接受了动物保护法对动物的财产性利用的各种限制.可持续发展观要求人们善待一切生命,但“动物受法律保护”和“动物享有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动物在法律中无论是作为主体还是客体,只体现立法技术不同,而无本质差别.应当改变动物保护立法中的教条主义态度.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4】;化学文摘(网络版);CSCD:【CSCD2011_2012】;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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