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协调发展到环境优先——中国环境法制的历史转型 被引量:10
From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to Environment Priority:Historical Transformation of Environmental Law of China
中文题名:从协调发展到环境优先——中国环境法制的历史转型
作者:吴卫星
第一作者:吴卫星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08
卷号:10
期号:3
起止页码:29-31
中文期刊名: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协调发展;环境优先;环境利益与环境法律;边缘化;
摘要:协调发展是我国环境法的首要原则,但该原则的实施现状揭示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困境:环境利益与环境法律的边缘化。环境优先是我国环境法律与政策中正在浮现的原则,应当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以环境优先取代协调发展原则,并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以实现我国环境法制的历史转型。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