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客体中统一物的概念 被引量:27
On Object-unity Concept of the Property Provided by the Law of Real Right
中文题名:论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客体中统一物的概念
第一作者:杨立新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
年份:2008
期号:5
起止页码:71-77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物权客体;物;权利;自然属性;
摘要:民法上的物概念一直呈现扩大化的趋势,在突破了“物必有体说”之后,出现了统一物的概念缺位的新课题,必须寻找到新的共性,否则物概念将面临解体的危险。物概念在20世纪之前主要受到物理学发展的影响,在20世纪以来则更多受到社会观念、商业活动和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我国物权法上的物权客体分为物和权利两大类,物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物权客体,其范围具有开放性,应当进行类型化;权利是仅具有法律属性的物权客体,具有法律拟制性,其范围具有限定性。
分类号:D923.2[物权] F062.4[技术经济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