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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的宪法权利之维     被引量:19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 Dimension of Civil Liveli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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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生问题的宪法权利之维

作者:郑磊

第一作者:郑磊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8

卷号:38

期号:6

起止页码:75-82

中文期刊名: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生;社会权;自由权;宪法权利功能;国家义务;

摘要:民生问题是一个多维度的复杂问题,以“宪法权利国家义务”的分析框架对其内部结构进行规范性考察仍可得出此结论。就宪法权利类型而言,民生问题主要涉及的是丰十会权,但也包含了财产权、住宅不受侵犯等经济自由、人身自由的内容;相对应的,就宪法权利功能而言,民生问题主要涉及的是受益权功能,但也与防御权功能相关。由此,国家在民生问题中应履行三重义务,除了常见的帮助义务之外,还包括保护义务与尊重义务。只有体系性地思考民生问题,方可达致妥贴的解决方案。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G212[新闻采访和报道]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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