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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赃人吊卸集装箱内货物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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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收赃人吊卸集装箱内货物构成盗窃罪

作者:薛振 沈言

第一作者:薛振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8

期号:22

起止页码:57-6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盗窃罪;集装箱;货物;行为对象;盗窃犯罪;盗窃案件;盗窃既遂;被害人;

摘要:现实生活中盗窃犯罪的手段以及侵犯的行为对象多种多样,在具体的盗窃案件中,要根据所窃财物的性质、形状、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窃取行为的表现形式等来判断盗窃的既未遂问题。收赃人在他人盗窃既遂之前吊卸集装箱内货物,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U169.3[集装箱构造与维修]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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