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规范探讨——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中心 被引量:5
On Legal Regu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of China' s Local Government
中文题名:对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规范探讨——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中心
作者:黄丽娟
第一作者:黄丽娟
机构:[1]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2]西南财经大学;
年份:2008
卷号:61
期号:6
起止页码:817-821
中文期刊名: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公共利益;相关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代表机制;
摘要: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在其行政决策中表现出行为指向的多元化、多方私益主体的博弈以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能动性等特征,公共利益的审查将是有效实现对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进行法规范的基本边界。而从相关利益主体的私益诉求中提炼和升华出具体化的公共利益,则应是规范地方政府行政决策的主要目标。为此,有必要在地方政府行政决策的进程中拓宽相关利益主体的参与资格,构建多元化的利益代表机制,将地方政府的行政决策视为一个过程来审查其进程的合法性,并以一系列程序化的规范来动态地约束地方政府的行政决策,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
分类号:D035[国家行政管理] C934[决策学]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