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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法和私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On the Functions of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in China's Market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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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公法和私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作者:王继军 李锋

第一作者:王继军

机构:[1]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2]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太原030031

年份:2008

卷号:31

期号:6

起止页码:92-97

中文期刊名: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公法;私法;市场经济;

摘要:在公法与私法的作用问题上,私法侧重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秩序,其中民事主体制度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主体资格,物权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静的安全,契约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动的安全;公法主要是保障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和市场竞争秩序,其中在宏观经济层面,由公法直接调控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秩序,在微观经济层面,公法主要是通过清理破坏自由竞争和平等竞争的障碍,间接地规制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我们需要将二者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良性互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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