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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募基金的监管框架     被引量:7

On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Private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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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私募基金的监管框架

作者:龚鹏程

第一作者:龚鹏程

机构:[1]河海大学商法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08

年份:2008

卷号:11

期号:6

起止页码:43-47

中文期刊名: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私募基金;监管;投资者;

摘要: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基金。按照投资对象划分,可以将私募基金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的监管可分为私募基金本身的监管和对私募基金交易对手的监管,根据监管目的和侧重点的不同,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又可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及事后监管。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一般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投资者的限定,二是对于信息披露与广告宣传的监管,三是间接监管。三者的重点都是对于投资者的保护,这值得我国在构建私募基金监管制度时借鉴。

分类号:D922.28[金融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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