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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林业合作中的集体林地利用模式研究     被引量:2

On the Utilization Mode of Collective Forest Land in the Process of Cross-Strait Forestry Co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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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海峡两岸林业合作中的集体林地利用模式研究

作者:张冬梅

第一作者:张冬梅

机构:[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年份:2008

期号:6

起止页码:33-39

中文期刊名: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使用权;承包经营;两岸林业合作;

摘要: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海峡两岸林业合作过程中,由于缺乏林区集体经济组织及林农自主、深层次的参与,林地利用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从《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立法现状和林改的实践来看,在两岸林业合作中探索对集体林地的利用创新模式是非常必要且可行的。通过林业合作社的牵头作用,可以实现林地的规模利用;通过林农与台胞的有限合伙,则可以实现林地的增值利用。一些与林地利用有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也有助于促进和稳定两岸合作关系,增强集体林业的活力。

分类号:DF45[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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