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判词的伦理化倾向及其可能的效用 被引量:2
The Ethical Orientation of Ancient Court Verdict and Its Possible Effectiveness
中文题名:中国古代判词的伦理化倾向及其可能的效用
作者:蒋先福 陈媛
第一作者:蒋先福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年份:2008
卷号:6
期号:6
起止页码:50-54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判词;伦理化;说理;效用;
摘要:判词是古代司法官员审理案件的具结文书。中国古代判词融情、理、法于一体,运用情感和道德的说理艺术,具有明显的伦理化色彩,但其注重寻求个案的实质正义和宣教意义,不失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份值得珍惜的遗产。重新认识和评价古代判词的内在精神实质及其效用,有利于革除我国现行司法判决文书刻板化、程式化的弊端,推动司法文化的改革和进步。
分类号: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