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在证据“拿来”之后——威格摩尔证明表格的逻辑化倾向及启示 被引量:4
Thinking after Evidence Produced——-The Logical Tendency of Wigmore's Diagram of Proof and Its Indication
中文题名:思考在证据“拿来”之后——威格摩尔证明表格的逻辑化倾向及启示
作者:李树真
第一作者:李树真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8
期号:6
起止页码:84-88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证据法学转向;司法证明;司法证明的逻辑;
摘要:人们普遍承认在由证据法学向证明法学转向过程中,威格摩尔是一位具有宏阔战略眼光的人物,但对反映其司法证明科学理论的著作《建立在逻辑学、心理学和一般生活经验基础上的司法证明原则》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这主要与当时普遍重视证据规则立法、相对轻视司法证明内在结构与原则的研究不无关系。现在英美国家的证据规则立法已充分发达,而影响证据立法的体制与主要因素已有所变化,重新认识其司法证明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论倾向会对预测证据法晕的发展趋蛰与我国的证据立法实践有重要现实意义。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B812[形式逻辑(名学、辩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