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单位犯罪的形态结构——兼论单位与单位成员责任分离论     被引量:38

On the Formal Structure of Unit Crime

收藏

中文题名:论单位犯罪的形态结构——兼论单位与单位成员责任分离论

作者:叶良芳

第一作者:叶良芳

机构:[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年份:2008

期号:6

起止页码:92-105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单位犯罪;形态结构;单位成员;单位利益;责任分离;

摘要:现行单位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是以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行为为理论前提的,因而存在诸多理不断、剪还乱的理论死结。为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单位犯罪的形态结构,理顺犯罪单位与犯罪单位成员之间的罪责关系。通常所说的“单位犯罪”实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聚合体,具体包括两个犯罪行为:一个是客观实在的由单位成员实施的自然人犯罪;另一个是法律拟制的单位犯罪,即源初意义上的“单位犯罪”。这两个犯罪行为因“为单位谋利”的单位成员行为在法律评价上的双重性而被立法者人为地聚合在一起,但单位责任和单位成员责任在构成和追诉上应当是各自独立和分离的,二者并不牵涉或互为前提。

分类号:D924[刑法] 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