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与权力监督的平衡——解读行政诉讼法上的纠纷解决目的 被引量:12
Solution of Disputes and Supervision of Powers: Dispute Solution in Laws Applying to Actions against Administrative Agencies' Decisions
中文题名:纠纷解决与权力监督的平衡——解读行政诉讼法上的纠纷解决目的
作者:钱弘道 吴亮
第一作者:钱弘道
机构:[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年份:2008
卷号:30
期号:5
起止页码:3-13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纠纷解决目的;权力监督目的;协调和解制度;行政诉讼法;
摘要:“纠纷解决目的”是行政诉讼法从民事诉讼领域引入的立法目的价值,旨在于扩张行政诉讼机制的纠纷解决功能,为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程序提供法理支持,但是,行政诉讼领域的纠纷解决具有其自身的特殊含义,而且与行政诉讼固有的“权力监督”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通过调和“纠纷解决”和“权力监督”的这种紧张关系,可以反省行政诉讼制度在满足“纠纷解决目的”功能实现上的界限,设定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的合法性边界,从而更好地确保公民权利保护的实效性。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