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中的证据失权:案例与分析 被引量:25
Evidence Disqualification in Civil Adjudication: A Case Analysis
中文题名:民事判决中的证据失权:案例与分析
作者:李浩
第一作者:李浩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年份:2008
卷号:30
期号:5
起止页码:113-122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举证时限;证据失权;典型案例;适用变化;
摘要:以证据失权为核心的举证时限是《证据规定》设立的一项新制度,也是其实施过程中遇到最大阻力的一项制度。我国法院的审判实务表明,在《证据规定》颁布之初,一些法院对逾期举证采取严格的失权措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法院对证据失权采取了越来越慎重的态度。当逾期举证的当事人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或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实体权益的重大损失时;或会使裁判结果与实体公正严重冲突时,即使按照《证据规定》应当失权,法院也会做出不失权的选择。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