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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被引量:1

Defection and Perfection for Our Country's Civil Procedure Convers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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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作者:刘冬京 周胜明

第一作者:刘冬京

机构:[1]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47;[2]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3]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江西南昌330006

年份:2008

卷号:39

期号:6

起止页码:76-81

中文期刊名: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程序转换;

摘要: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立法对当事人程序利益的尊重和保护,是对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两大价值平衡追求的结果,也是对当事人诉权及法院审判权行使的制约与平衡。但是现行立法仍在诸多方面存在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实践中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亦呈现随意性和虚无性。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充分发挥程序转换制度的功能与效用,需要进一步规范程序转换的条件、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行使的时间、方式和效力,进一步规范程序转换的具体程序,规范法院依职权转换制度、法院对程序转换审查的方式及其处理。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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