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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合抑或全异:辨析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之关系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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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竞合抑或全异:辨析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之关系

作者:王新

第一作者:王新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46-50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洗钱;隐瞒;掩饰;犯罪所得;金融行动工作组;

摘要:从我国刑法的静态法律用语来看,第191条的洗线罪与第312条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有着交叉的内容,在表面上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若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的立法价值、性质和构威要件分析,该罪在犯罪对象、行为方式、明知的内容、犯罪目的、犯罪主体、法定刑等方面,与洗钱罪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在本质属性上不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F830.2[金融、银行体制]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132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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